柏舟
诗经·国风·鄘风〔先秦〕
泛彼柏舟,在彼中河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仪。之死矢靡它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泛彼柏舟,在彼河侧。髧彼两髦,实维我特。之死矢靡慝。母也天只!不谅人只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柏木小船在漂荡,漂泊荡漾河中央。垂发齐眉少年郎,是我心中好对象。至死不会变心肠。我的天啊我的娘!不相信人家的心哪!
柏木小船在漂荡,漂泊荡漾河岸旁。垂发齐眉少年郎,是我倾慕的对象。至死不会变主张。我的天啊我的娘!不相信人家的心哪!
注释
鄘(yōng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汲县北。
泛:浮行。这里形容船在河中不停漂浮的样子。
中河:河中。
髧(dàn):头发下垂状。两髦(máo):男子未行冠礼前,头发齐眉,分向两边状。
维:乃,是。仪:配偶。
之死:到死。之,到。矢靡它:没有其他
鉴赏
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,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。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,所以她满腔怨恨,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。
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,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,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。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,他的发型很好看,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。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,她非他不嫁,至死不渝。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,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。母女的意见不统一,爱情就发生了危机。女儿要么放弃己见,要么作坚决的抗争。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:至死誓靡它!坚决到这种程度,母亲也就难办了。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,也
创作背景
旧说多将这首诗与《邶风·柏舟》混为一谈,认为是共姜自誓之作。或以为卫世子共伯早死,其妻守节,父母欲夺而嫁之,誓而弗许,作此诗(《毛诗序》);或认为是共伯被弑,共姜不嫁自誓,作此诗(《三家诗》)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87-89
2、
王秀梅 译注.诗经(上):国风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89-90
简析
《柏舟》是《诗经》中的一首诗。此诗写女子婚姻不得自由,向母亲倾诉她坚贞的爱情;也说姑娘爱恋一个男子,却遭到了母亲的反对。全诗二章,每章七句。诗以流动漂浮的柏舟起兴,隐含着命运的飘忽不定;又以女子自诉的手法直抒胸臆,感情充沛,凄婉动人,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。
文王之囿
孟子〔先秦〕
齐宣王问曰:“文王之囿,方七十里,有诸?”
孟子对曰:“于传有之。”
曰:“若是其大乎!”
曰:“民犹以为小也。”
曰:“寡人之囿,方四十里,民犹以为大,何也?”
曰:“文王之囿,方七十里,刍荛者往焉,雉兔者往焉,与民同之。民以为小,不亦宜乎?臣始至于境,问国之大禁,然后敢入。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,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,则是方四十里,为阱于国中。民以为大,不亦宜乎?
舜耕历山
佚名〔先秦〕
舜,姚姓也,目重瞳,故名重华。《帝王世纪集校》
舜耕历山,思慕父母,见鸠与母俱飞鸣相哺食,益以感思,乃作歌。《琴操》
舜耕历山,历山之人皆让畔;渔雷泽,雷泽之人皆让居;陶河滨,河滨器皆不苦窳。一年而所居成聚,二年成邑,三年成都。《史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