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鞅立木建信
司马迁〔两汉〕
商鞅变法之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己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,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者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于时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,还没公布,(商鞅)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,于是(命人)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,招募(能)搬到北门的人,给予十金。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,没有人敢去搬木头。(商鞅)又说:“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。”有一个人搬了木头,就给了他五十金,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(百姓)。最终颁布了法令。
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,商鞅说:“新法不能顺利施行,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。”将要依法惩处太子。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,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,以示惩戒。第二天,秦国人听说此事,都遵从了法令。新法施行十年,秦国人
简析
这篇短文记录了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两个事件。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,立于南门,取信于民;新法实行后,太子犯法,刑其师傅。全文生动展现出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的智慧与勇气,以及变法给秦国带来的深刻变革;同时说明信用是国家的重宝,想要获得民众的信任,治国的人得先守信。
司马迁
司马迁(前145年或前135年~不可考),字子长,生于龙门(西汉夏阳、即今陕西省韩城市,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四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 72篇诗文 5959条名句
苏武牧羊
《汉书》〔两汉〕
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。武谓惠等:“屈节辱命,虽生,何面目以归汉!”引佩刀自刺。卫律惊,自抱持武,驰召医。凿地为坎,置煴火,覆武其上,蹈其背以出血。武气绝,半日复息。
律知武终不可胁,白单于。单于愈益欲降之。乃幽武置大窖中,绝不饮食。天雨雪。武卧啮雪,与旃毛并咽之,数日不死。匈奴以为神。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,使牧羝,羝乳乃得归。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。武既至海上,廪食不至,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。杖汉节牧羊,卧起操持,节旄尽落。
怨歌行
班婕妤〔两汉〕
新裂齐纨素,皎洁如霜雪。(皎洁 一作:鲜洁)
裁为合欢扇,团团似明月。
出入君怀袖,动摇微风发。
常恐秋节至,凉飙夺炎热。(凉飙 一作:凉风)
弃捐箧笥中,恩情中道绝。
从军诗五首·其二
王粲〔两汉〕
凉风厉秋节,司典告详刑。
我君顺时发,桓桓东南征。
泛舟盖长川,陈卒被隰埛。
征夫怀亲戚,谁能无恋情。
拊衿倚舟樯,眷眷思邺城。
哀彼东山人,喟然感鹳鸣。
日月不安处,人谁获恒宁。
昔人从公旦,一徂辄三龄。
今我神武师,暂往必速平。
弃余亲睦恩,输力竭忠贞。
惧无一夫用,报我素餐诚。
夙夜自恲性,思逝若抽萦。
将秉先登羽,岂敢听金声。